中信舊總部 新舞臺非"文化景觀"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信金舊總部所屬的「新舞臺」,去年底在前市長郝龍斌任內被台北市文化局列為文化景觀,須原址保留,也不得變更使用。中信金質疑財產權遭侵犯,提出訴願,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做出決議,認為沒有法源依據,撤銷原處分。

中信舊總部大樓旁的新舞臺,去留爭議不斷,中信金打算出售,認為北市府不應用行政裁量權侵害企業財產權;但藝文界不希望新舞臺熄燈,辜懷群、林懷民、白先勇先後跳出來呼籲保留,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全案大翻轉。但台北市法務局表示,文化局若想繼續認定新舞臺為文化景觀,仍可重啟審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