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不禮讓 駕駛恐罰3600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近年來因開車門 發生車禍的案件,平均每天發生近十起。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上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修法,若汽車駕駛或乘客,在停車時,開關車門,沒有禮讓行人、或讓其他車輛先通過,可罰駕駛一千兩百元到三千六百元。

修法草案上周五已經立法院一讀,將交付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目前依現行法規無罰則,警方無法取締,肇事讓人受傷,才可記駕駛 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吊扣駕照三至六個月,致死才吊銷駕照。 修法後、增加罰鍰,並加重肇事處罰,致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致死、重傷 則吊銷駕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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