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南投縣
邱姓婦人日前開車上國道,十四秒內兩度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被後方車輛 行車記錄器拍下向警方檢舉,國道警察以「連續兩次違規」寄出兩張罰單,共開罰二千四百元。
不過邱姓女駕駛認為這只違規一次,不應被開兩張罰單,她還批警方「搶錢!」不過警方強調,邱女兩次變換車道,屬兩次動作可以連續開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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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婦人日前開車上國道,十四秒內兩度未打方向燈變換車道,被後方車輛 行車記錄器拍下向警方檢舉,國道警察以「連續兩次違規」寄出兩張罰單,共開罰二千四百元。
不過邱姓女駕駛認為這只違規一次,不應被開兩張罰單,她還批警方「搶錢!」不過警方強調,邱女兩次變換車道,屬兩次動作可以連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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