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5 23:00

櫃姐的辛酸

吳御曄 蕭凱堯 報導  / 台北市

  每逢假日,信義區百貨公司人潮湧現,櫃哥櫃姐們全面備戰,準備迎接客人衝出好業績。一眼望去,幾乎沒有人是坐下的。直擊鏡頭再來到同樣是日系的東區百貨,平日時間人潮減半,應該可以喘口氣了吧?但從收銀人員、服飾,再到化妝品專櫃,把百貨商場繞上一大圈,發現了嗎?就算沒客人上門,櫃姐同樣都得站著!

  您可能會說,日系百貨的企業文化要求服務至上,但台灣業者經營的百貨規定同樣不少!希望給客人以客為尊的印象,工作時間規定只能站、不准坐,此外,還有很多繁瑣規定,甚至連站立姿勢都有嚴格要求!

  百貨公司規定百百種,甚至一家比一家嚴苛,櫃哥櫃姐們在亮麗光鮮的外表背後。隱藏著對這份工作的不滿和百般無奈,精神壓力更常常瀕臨崩潰!一位在台北市百貨公司服務超過十年的譚小姐直言,百貨業惡劣的工作環境早就行之有年,而且從南到北無一例外!

  根據譚小姐提供某家百貨公司的管理手冊,毫無人權的「櫃姐條款」首度在電視機鏡頭前曝光!條文規定,上班時間不准聊天、喝水、睡覺、吃東西,違規者罰款500元至1000元;營業時間未依規定輪流用膳,罰1000元至2000元;顧客光臨未主動打招呼,罰500至1000元;未穿著制服,或沒有將手提雜物放置員工寄物櫃,罰1000到2000元;穿著鞋子顏色沒有按照公司規定,罰500到1000。

  從喝水、吃飯到服裝儀容,甚至連休息時間,都有逐條的細項規定,如果違規累犯罰金還會加倍。再看看另一家信義區的台灣百貨商場,手冊上同樣也載明了各式各樣的罰款項目,就曾經有心酸的櫃姐薪水根本不夠罰。

  更讓百貨從業人員不服氣的是,公司開罰專櫃人員的依據,全憑樓管或管理人員主觀的判斷。每一張罰單上的名目都不一樣,開會沒到,要罰!上班吃東西,也要罰!有的罰單甚至只寫著營業時間行為不當。以譚小姐來說,就曾經因為一個百貨公司的紙袋無辜吃上罰單。

  青年九五勞動聯盟曾針對專櫃人員職業安全進行調查發現,四成七櫃姐每月工時達到兩百到兩百四十小時,不僅超過法定工時每月168小時,更有八成櫃姐每天工作十小時以上,其中還有12%工作超過12小時;萬一碰上周年慶,還得忙到凌晨才能下班。更有櫃姐爆料,自己曾經連上二十七天班。而根據這份調查,有八成櫃姐說自己上班沒椅子可坐,三成被要求上班時間不准喝水。

  小蝦米想對抗大鯨魚,有人串聯將發起百貨從業人員的工會,替自己的權益出聲。除了團結力量大,更因為在百貨專櫃業者和櫃哥櫃姐三者中間,有吊詭的法律問題得要解決。簡單來說,百貨業者和專櫃簽約,專櫃想設櫃,當然得要符合賣場的規定,百貨業者根據管理合約開罰專櫃業者,接著專櫃又把罰款直接轉嫁到前線的銷售人員身上,如此一來,百貨公司和櫃哥櫃姐們並沒有直接的勞雇關係,向勞工局申訴也是白搭。為了保住飯碗,僅管遭受不平等待遇,大家往往選擇噤聲。

  忍無可忍,櫃哥櫃姐發出怒吼,但百貨業者又怎麼說?新光三越說明,沒有禁坐、禁水,而是要求到後場休息區休息,特定樓層都設有休息室和員工餐廳供櫃姐使用。遠百強調,只要求櫃姐不要在客人面前喝水,因為這對顧客是尊重。太平洋SOGO百貨則說,在後場公共區域設有坐椅,可提供櫃哥櫃姐就近休息,至於上班時是否可坐,要視品牌專櫃文化而定,百貨沒有強制規定。

  各大百貨紛紛澄清,但管理缺乏人性的爭議卻陸續出現,像在2014年,就有一名櫃姐罹患足底筋膜炎,向勞工局申請職業病,結果判定過關。怎麼讓這些服務他人的櫃哥櫃姐也能享有和一般勞工相同的人權、工作權,以及更人道的環境,得從法律制度層層檢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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