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4 12:07

房客跳樓非凶宅 屋主求償敗訴

楊依嘉 魏台復 黃瑞麟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名屋主,將一間十三樓房子出租,但租屋民眾的媽媽跳樓輕生,事後屋主賣屋,買方認定是凶宅,要求降價,讓屋主損失七百多萬,於是向租屋民眾提告、求償二百萬元,沒想到法官認為,所謂凶宅,是非自然死亡的冤魂、附於屋宅,這起案件沒有冤屈是自願跳樓,所以不算凶宅,非常罕見的屋主敗訴。

凶宅會影響房價,不過現在卻有法院判決自殺不算凶宅,引發爭議!台北市一名屋主、前年將北市光復南路一間十三樓房屋出租,但租屋民眾的母親,因罹癌厭世,去年二月從該屋跳樓輕生。

事後屋主賣屋,買方以「凶宅」為由要求降價,徐男損失七百六十五萬餘元,不滿向李男提告求償二百萬元,台北地院卻以"沒有冤屈自願跳樓,不算凶宅",判決求償敗訴。

就是這棟,位在台北市光復南路的社區大樓,去年發生租屋的房客李姓男子母親,疑似因罹患乳癌心情低落,從租屋處跳樓輕生,陳屍社區中庭,後來徐姓屋主想脫手,參考內政部實價登錄,以23坪房屋市價約2990萬元賣屋,但買方以凶宅為由,要求降價,最後2225萬元成交,徐姓屋主自認損失765萬,向租屋的李姓男子提告求償200萬。

但法官認定,房客母親跳樓並非受到冤屈所逼,而且死在中庭,房屋不算凶宅,判決免賠,那這樣以後是不是跳樓輕生的房屋,都可以隱匿事實,引起爭議。

命理師蔡上機這還是算凶宅,房仲蔡佳馨我們還是會公開不然也是會被買方罵,這棟社區過去也有明星住戶,像是天心HEBEELLA,如今因凶宅爭議,不得已降價求售,參考過去法律判決,也有房客跳樓輕生屋主獲判賠案例,台北地院法官罕見打破大眾對凶宅的認定,徐姓屋主不服決定上訴到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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