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廉政署偵辦花蓮縣政府採購緊急避難包弊案,歷經2年半偵審,一審判處涉嫌收取廠商90萬元賄款,護航得標的花蓮縣政府消防局副局長林建億7年9月徒刑。
日本311強震之後,花蓮縣政府於2011年採購13萬個緊急避難包,送給縣民避難使用,負責投標業務的副局長林建億,被查收取吳姓業者90萬元刻意護航,誤導評選委員之評分方式,使該標案發生不正確的結果,圖利特定廠商不法利益近千萬元,認定負責承辦的副局長林建億有意「放水」。
據《蘋果日報》報導,林建億在審訊時辯稱「不好意思拒絕」,但收錢卻是事實。吳姓業者也辯稱是得標後的謝禮,並非事前送賄,檢方並查出,兩人光明正大在火車站前交付賄款,行徑真是明目張膽。花蓮地院法官日前宣判,林建億依收受賄賂、偽證等罪,共判刑7年9個月,行賄的吳姓廠商被判3年徒刑。但檢方認為判決太輕,將等收到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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