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連鎖飲料店50嵐台中北平店,前年有名女工讀生打翻熱水壺,造成雙腿1到2度燙傷,事後女工讀生指控,是店內環境不衛生,有蟑螂跑出來,才嚇得她打翻熱水壺,因此提告,法院最新判決,業者確實有過失,得賠工讀生29萬。
前年六月有女工讀生,在這家50嵐打工,卻打翻熱水壺,雙腿1到2度燙傷,但她指控,是有蟑螂竄出,才嚇得她打翻熱水壺,法院判店家有疏失,得賠29萬,但意外發生後,男店員煮熱水泡茶,還是沒戴手套也沒穿圍裙,另一家50嵐也是,都沒有穿戴任何防護措施,廚房地板濕滑,其他業者會提供防滑鞋給員工穿,還有自動化煮水設備。
一開水就是100度C滾燙熱水,再用防燙抹布覆蓋水壺,放上推車運送,防護周全,就怕員工燙傷,引發糾紛,根據勞動基準法,業者若是沒有對員工做好訓練,或提供足夠的防範導致受傷,可是要負起職災賠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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