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召清 戴珍珶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警方執行臨檢勤務,發現駕駛在車內抽菸,要求對方熄滅,但這名駕駛認為自己沒錯,和警方爆發口角,還拒簽罰單,警方說,車內不准抽菸的法令,早在今年七月,就開始執行。員警執行臨檢,駕駛打開車窗,一陣煙味飄出,警方要求熄滅,駕駛認為他車上沒有別人,自己抽菸沒有錯,雙方爆發口角衝突。
雙方越吵越兇,變成互控對方態度不好,雙方爭執不下,警方原本只是想勸導,但駕駛堅持沒錯,警方火大開了一張影響他人行車安全,600元的罰單,結果駕駛拒絕簽收,還照像反蒐證,事實上車內不能抽菸這項罰則,在104年1月7號,總統就頒布命令公告,並載同年7月1號執行,男子不了解法令還硬ㄠ,結果被開罰單,輸了面子也輸了裡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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