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花蓮縣
花蓮縣府打造「東大門夜市」,要發給花蓮縣3萬多名中小學生「夜市體驗券」,國小生200元、國中生300元,各校帶隊老師也有400元,總經費500多萬元,雖然沒有違法,但經費來源「合理性」引爭議。
據《自由時報》報導,花蓮市自強夜市、因土地租約到期,今年暑假遷移到東大門夜市、原住民一條街」後半段,成為「東大門自強夜市」,星期天晚上開張。但為了衝人氣,動用「第二預備金」,引發議員強烈抨擊。
但花蓮縣府表示,是否動用「第二預備金」是縣長職權。花蓮許多學校都有規劃「菜市場體驗」的課程,為了讓學生、尤其是中南區偏鄉的小朋友,能親身體驗到「東台灣最大夜市」,因此發放體驗券。上星期萬榮鄉紅葉國小到花蓮市校外教學,當天晚上師生就去逛夜市了,大家都玩得開心,反應熱烈。
但仍有民眾反應,不可否認夜市文化是台灣文化的一部分,花蓮要發展觀光「應該有更多想像力」,常說地方建設缺經費,結果一邊抱怨經費不足,一邊又在縣庫財政困窘下發消費券,作法值得商榷。(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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