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屏東縣
這樣的醫療品質,讓民眾怎麼安心。一名79歲老婦人,四年前車禍摔傷,導致兩腿骨折,沒想到送到屏東基督教醫院之後,醫生先開了第一次刀之後,才發現另一腳也骨折,害得老婦人只好再挨一次手術刀,事後醫院不承認錯誤,家屬一氣之下,告上法院,最後法院調出護理紀錄,判定醫生有醫療疏失,要賠患者12萬。不過婦人兒子感嘆,因為延誤治療,現在媽媽從此要拿拐杖走路,天天生不如死。
時間回到,2012年七月,75歲的黃阿嬤,騎車就像這樣自摔,當時救護車緊急趕到,阿嬤兩隻腳,已經攤在地上疼痛無比,不過更痛的還在後面,因為已經兩支腳骨折的她,被送到屏東基督教醫院後,醫生卻只替她先進行右腿開刀,直到家屬發現異狀,直到阿嬤開刀回診後,醫院這才檢查出另一隻腳原來也骨折了,老人家只好再辛苦挨一刀。
事後要醫院認錯,沒想到院方態度強硬,家屬一下之下告上法院,家屬,最後法院調出護理紀錄,認定是醫院有疏失,要求賠患者12萬元,這已經不是這間醫院的第一起疏失,三個月前,一名李先生出面投訴,他盲腸開刀,質疑醫院沒有善盡照顧,導致傷口潰爛發炎,接二連三的問題,也突顯醫院的管理品質,是否出了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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