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義仲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有一位民眾買了一輛八人坐的箱型車,結果交車後發現第三排座椅的頭部竟然裝了一根欄杆,原來法令規定,只要是以客貨兩用車名義生產的車種,在貨艙和客艙之間一定要加裝橫杆,駕駛人為了乘坐方便,很多都自行拆除欄杆,但在驗車時卻過不了,駕駛抱怨,法令出發點是為了安全,但卻讓民眾很不方便。
袁先生非常生氣,新買的箱型車,第三排座椅就像這樣,裝了一根橫杆,根本無法坐人,袁先生,行照明明寫的是八人坐,但原廠第三排又一定要加這根杆子,原來因為這輛車是以客貨兩用的名義出廠,李科長,TAG,以貨物稅來說,一般小客車要課百分之25的稅,客貨兩用只要課百分之15。
以這輛車出產價50萬來算,用小客車名義出廠,定價就變成62.5萬,如果是客貨兩用名義的話,定價只要57.5萬,足足差了5萬,很多車商用這種方式,降低售價提高銷售量,民眾只好要坐人的時候,違規把杆子拆掉,不然發生車禍後果不堪設想,要驗車時再裝上去,法令原本是為了行車安全,但卻造成民眾相當大的困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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