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18:49

水電貴加收費用 租屋變相漲價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提醒在外租屋的民眾要注意了,一名台北市的章先生,原本租房子一年繳公共用電加清潔費是3600,卻突然漲成一年1萬2,說是水電漲價加上代收垃圾費,還沒有列在合約上,章先生認為,自己不需要代收垃圾,房東是變相漲房租,我們詢問律師,律師說,要注意,一簽約繳錢,有單據就算沒在合約上也成立,提醒民眾,租房子還是要看仔細問清楚,以免吃虧。

過去案例,因為水電費管理費清潔費喬不攏,過去就曾發生過房客房東鬧翻,告上法院,現在一名台北市的章先生更投訴,說在外租房子,房東卻巧立名目,變相漲價,原本收的費用一年3600是公共用電和清潔,現在卻變成,公共用電漲到6000加上幫忙丟垃圾的費用6000,一年得繳1萬2,章先生認為自己不需要代丟垃圾,卻還得繳6000,很不合理,房客的確比較貴,其他房客也坦承的確比外面貴,實際來到租屋處,這裡沒有管理員,平時幫忙收收垃圾,一年就得繳1萬2,但我們詢問律師,律師已經簽了形同同意,律師建議,在外租屋最好還是要求房東收錢細項,要列在合約上,律師,簽約之前也要問清楚,多比價看仔細,租屋才不會多花冤枉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