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混油案 魏應充一審判4年

高華襄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味全混油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魏應充被依詐欺罪判刑4年,味全公司被罰1550萬元,法官認為,魏應充默許放寬油品標準,要求員工以成本為考量,下屬才會向大統長基買銅葉綠素油,而魏應充透過律師發聲明,強調問心無愧,味全則是大動作切割,要控告當初代工的頂新製油,因為兩家公司是同集團,這動作被外界解讀,味全打算切割自救。

等了一年半,味全混油案,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法官認為,魏應充因為詐欺取財,被判四年徒刑,主因就是認為魏應充,默許放寬油品標準,還要求員工以成本為最高考量,才會讓下屬,去買到問題油,味全公司也因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被開罰1550萬,總共13名被告當中,只有一人無罪,面對這結果,魏應充透過律師發聲明,簡訊寫著,遭到誤解但絕沒有黑心,也問心無愧,魏應充要決戰二審。

另一頭,味全公司也大動作開記者會,他們要向同集團的,頂新製油提告,當初委託頂新製油代工,結果出事,味全要控告頂新製油,也沒通知最大股東魏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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