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賄選案 李全教一審判4年

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最新消息,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經過一年審理,一審宣判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李全教被宣判有罪後,立刻喪失議長頭銜,議員身分也被停權,不能進議場開會,對於判決,李全教表示有司法黑手介入,會上訴到底,市長賴清德則回應,很欣慰,這是遲來的正義。

被控涉嫌賄選,台南市議長李全教一審被宣判有罪,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他出面表示不服,要上訴到底,但立刻就失去台南市議長頭銜,議員身分也會被停權,不能進議場開會,只能領乾薪,起訴書指出,李全教在參選議長時,透過6名白手套,以每票30萬到1000萬元的代價,向7名市議員尋求支持,明顯觸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當時李全教意外當選議長,就讓藍綠議員在議場發生推擠衝突,接下來也導致市長賴清德拒絕進議會234天,甚至遭到監察院彈劾,判決一出爐,市府就發新聞稿,賴清德回應是遲來正義,李全教上任後,有三起官司纏身,這次刑事部分的議長賄選案,被判有罪,也讓他暫時無法再坐上議長寶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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