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20:52

修就業服務法 外勞續聘免出境

羅立芸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外籍勞工的工作型態,有重大變革。立法院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未來外勞不必在台工作3年,就得出國1次,可以長時間待在我國境內服務。預計將可以讓雇主不用煩惱勞力空窗期,外勞也不必再多繳一次仲介費用。不過,支持此修正草案的立委林淑芬,卻發表「不自殺聲明」,不排除是受到跨國仲介公司私下施壓。

拍背按摩,翻身起身,阿嬤行動不便,日常起居都靠外傭NANA一手包辦,高中畢業後就來台,一晃眼6年過去,NANA一直都待在阿嬤身邊,除了3年前依照我國法令,她必須得先出境,回到家鄉印尼才有機會再次回台工作,立法院22號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未來所有外籍勞工看護,不需要在台工作每3年就得出國1次,而是一次可以停留最長12年的時間,對雇主和外勞而言,是雙贏局面,但是對跨國人力仲介公司來說,恐怕就笑不太出來了。

雖然修正草案通過,但支持該提案的立委林淑芬,卻發表了「不自殺聲明」,不排除是修正案通過,擋人財路,立委無奈發聲明自保,因為光是跨國公司一次的仲介費用,高達10幾萬台幣,可不是小數目,這項修正案將會逕付立院,三讀通過將會正式上路,也有助於穩固僱傭關係,支應國內龐大的照護需求市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