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12:32

亂開車門肇事 駕駛重罰3600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之前常發生路邊停車、亂開門,而出車禍,一年超過三千件,不少人因此喪命,立院初審通過,如果汽車駕駛沒有注意後方來車就隨意開車門導致事故,最重開罰3600元,就算是後座乘客開的門一樣要罰駕駛!如果還因此導致傷亡,最重兩年徒刑、吊銷駕照。

休旅車駕駛突然開啟車門,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當場被高高撞飛,重摔倒地,送醫不治,像這樣開車門釀成車禍傷亡,國內外屢見不鮮,機車騎士更是個個心驚驚。隨意在路上開關汽車車門,最危險的就是肉包鐵的機車騎士,立法院初審通過,增訂汽車未依規定開關門罰則,最重可處駕駛人3600元罰鍰,後座乘客隨意開啟車門也是罰駕駛。

不過如果是計程車,小黃駕駛已經事先盡到提醒責任,就會對乘客開罰。為了避免危險,開關車門時,駕駛要先看後照鏡,轉頭開啟車門,一次打開5到15公分,這種"兩段式開門法",可以降低肇事機率,乘客開啟車門時也應該比照辦理,否則一個無心釀成大禍,恐怕難以彌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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