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打人的林姓男子,開庭看到媒體,推擠鏡頭快閃,原來他來頭不小,在蘆洲開銀樓,還曾是某中學的家長會長,他說當時不知道對方是女生才會動手。而警方也跳出來澄清,說一切都依法辦理,只是這說法,孫小姐無法接受。
打人的林姓男子,開完庭,看到記者伸手就想推鏡頭,發現背後有好多雙眼睛在看著他,他拔腿就跑。
拿著麥克風,站在台前,他就是打人的林姓男子,曾經當過某私立學校的家長會長,還在蘆洲開了這間銀樓,就連SHE也曾來這裡站台捧場,如今打女生事情鬧大,他這樣解釋,發現打了女生有點後悔,難不成,對方是男生,就可以動手嗎,被問到支吾其詞,絲毫沒有當初在電影院,嗆聲氣燄高漲的樣子。
孫小姐,有點心驚膽跳,因為她當初就是在這裡,簽下和解書,明明警察到場,雙方就沒有動手,但員警卻說她們是現行犯,要告就要上手銬移送,警方也有話說,警方澄清,值勤一切合法,沒有瑕疵,但現行犯怎麼沒有當場上銬,卻要孫小姐自己騎車到派出所,警方的說法,能不能說服外界,恐怕很有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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