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哲生 報導 / 南投縣
南投一名拾荒男子,趁著彩券行關門後,到騎樓拿走316多張刮過的刮刮樂,後來發現有五張中獎,中了5400元,他拿去兌獎,店家認為這是竊盜因此提告,一審法官判男子拘役50天,但二審法官認定,那是民眾刮過的刮刮樂,而且業者賣出彩券後已喪失所有權,改判無罪。
監視器拍到,曾姓男子來到彩券行騎樓,在櫃台裡裡外外,開始翻啊找啊,他把店家刮過的彩券全部拿走,男子一共拿走316張刮過的刮刮樂,發現有五張是有中獎的總共中5400元,不過,拿到彩券行兌獎時,老闆娘認為這是偷竊,提告,男子供稱,當天彩券行已經關門,店外有刮刮樂回收袋,裝著刮過的彩券,認為是垃圾才會回收撿走,並不是偷,一審法官審理時,以竊盜罪判男子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不過二審卻逆轉,認定業者賣出彩券後,喪失彩券和刮刮樂的所有權,判男子的行為算是撿垃圾無罪定讞。
很多彩券行,都會擺桌子、椅子讓民眾現場刮刮樂,有人可能刮太多張眼花了,以為沒中獎,就隨手丟了,男子就是把這些彩券回收走後,發現有好幾張其實是有中獎,但是,也為此官司打了一年多,耗時又傷神,過路財神不是給你的還是不要的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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