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13:07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今天討論洗錢訪治法修正案,新增銀樓,會計師,律師等負有通報義務,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
民眾如果涉及洗錢,最重七年徒刑,併科五百萬以下罰金。初審條文內容,未來非金融事業人員,例如地政士,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不動產經紀,只要從事相關業務,發現客戶有疑似洗錢行為,必須主動通報,而民眾如果涉及洗錢,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併科五百萬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立法 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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