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0 12:54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兩條新法,您一定要知道!立法院三讀、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增訂以集團方式、觸犯洗錢罪者,除犯罪所得全數沒收外,其他和洗錢案無關的不法利得,也可「擴大沒收」。
強化洗錢防範,避免「兆豐案」重演,也規定銀樓、律師、會計師、地政士為客戶管理、買賣資產時,發現客戶疑似洗錢交易卻「知情不報」,最高處一百萬元罰鍰,新制預計明年六月上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防制法修正案 洗錢 立法院三讀
洗錢防制修法 律師.會計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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