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5 19:50

公車打方向燈急切! 2騎士追撞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開車在路上,不是打了方向燈就一定可以切換車道!一輛台中客運從路邊切到中線車道,雖然打了方向燈,但還是讓後方2輛機車閃避不及,發生追撞,其中一輛機車還噴到對向,被另一台車撞上,事後騎士提告,檢方認定,公車司機即便有打方向燈,但還是得禮讓後方直行車,因此害得2輛機車追撞,依業務過失傷害,將司機起訴。

停在路邊的公車,緩緩的起步往左邊車道開出去,當時還看得到方向燈一閃一閃的,但才開出去半個車道,後方兩輛機車疑似想閃避公車,結果撞在一起,其中一輛甚至衝到對向車道,二次追撞,這一撞2名機車騎士,撕裂傷骨折傷得不輕,2人異口同聲,指責是公車司機,沒打方向燈才害他們出車禍,2名騎士提出告訴,司機自認無辜,明明有打方向燈,也沒碰撞到對方,卻惹禍上身,心情大受影響,還因此離職。

2名騎士提出告訴,檢方調查後,依業務過失傷害,將公車司機起訴,檢方也認為,車禍因果問題,三方都有責任,除了公車司機,2名受傷騎士,也都起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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