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邦 報導 / 嘉義縣
別再把救護車當免費的計程車!嘉義一名89歲老婦人,因為背部疼痛、打119叫救護車,評估之後,救護人員要依規定送鄰近的醫院,不過家屬卻因病歷問題,堅持要送大林慈濟醫院,經過溝通後、家屬同意付費800元,這也是嘉義消防救護車第一起收費的案例。
89歲老婆婆,被抬出來,她背部臀部疼痛,評估後要送到附近醫院救治,這時家屬卻要救護車,載婆婆到較遠的大林慈濟醫院,救護人員說明規定,最後家人同意付費800元,才能送到指定醫院,這是嘉義市第一例,救護車收費的例子,就是怕119資源被不當濫用。
過去常常看到,有人喝醉就亂叫救護車,甚至連逛街腳痛,都要119派車來載,目前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及高雄,都訂有救護車收費辦法,從今年開始嘉義市也加入,若不是到急救責任醫院掛急診者,或明顯浪費救護車的非緊急傷患,就會收取800元的費用,避免救護車被當計程車使用的情況,一再發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