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8 13:38

車身標"雙駕駛"挨罰 司機不滿!

古芙仙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年初蝶戀花旅行社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重大傷亡,交通部規定一日遊要雙駕駛,不過有業者把兩位駕駛的名字都漆在車尾,卻反而被監理所的稽查小組開罰9千元,理由是無法辨識當時誰開的車,但遊覽車駕駛覺得很不合理,雙方現場爆發口角!

高雄佛陀紀念館的停車場,遊覽車駕駛,和監理站稽查小組,吵了起來,雙方都質疑對方錄影違反個資,口角的起因,是因為車尾有兩個駕駛的名字並列,稽查人員認為違法規定,駕駛不滿,從年初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覆事件後,交通部規定一日遊要雙駕駛,所以把兩個駕駛名字都寫上去,到底錯在哪裡?

但稽查人員說依據公路法,遊覽車車體必須標明駕駛姓名,這樣兩個名字並列,會辨識不清是誰開車,堅持開罰9千元,而遊覽車駕駛把畫面PO網外,協會也要向監理所抗議,保障遊客安全的雙駕駛制度,新法上路磨合期,難免許多灰色地帶,也讓業者感到無所適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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