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月13日蝶戀花旅行社發生遊覽車翻車意外,造成33死慘劇,康姓駕駛也因工作不幸罹難,經核屬職業災害事件。經檢查確認為蝶戀花旅行社為康姓駕駛雇主,應肩負《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4款規定,給付死亡補償及喪葬費用,合計45個月工資達243萬元。
因此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要求蝶戀花旅行社,要在這個月24日前,給付遺屬相關費用,不過至今都沒有獲得回應,勞動局認為蝶戀花旅行社毫無改善心態,今(31日)依法重罰台幣100萬元。
北市勞動局表示,蝶戀花依法應給付職災補償金額多達243萬元,不過業者對於這個案件不處理也不回應,顯然沒有改善及遵守法律的心態,經審慎衡酌違法情節後,決定重懲新台幣100萬元。(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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