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不要忘記您的權益,勞退金會充公。勞保局統計,勞退新制上路逾十二年,有高達一萬四千多名、符合請領資格的勞工身故後,遺屬沒有在五年期限內,請領退休金,而喪失請求權,造成高達二.一億元「被遺忘的退休金」,在時效超過後,被挹注到勞退新制基金中。
現行的勞退新制規定,勞工年滿六十歲可請領退休金,若工作年資滿十五年,可選月領或一次領,未滿只能一次領,一旦勞工在請領前過世,遺屬的請求權只有五年,到二○一六年年底,總計有一萬四千多個新制帳戶,過期未領而全部挹注到勞退新制基金中,總金額約二.一億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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