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珩 張榮恩 報導 / 台北市
花襯衫男子狂罵不雅字眼,還不斷用力拍打鐵門,氣急敗壞找鄰居算帳,但沒想過自己根本是惡人先告狀,砰砰砰,就是這聲響,住五樓的周先生不是拿登山杖狂敲天花板,就是來拍打樓上鄰居的大門,忍受了將近18年,讓余先生憤而提告。
雖然兩年內提告四次,104年單單用手機蒐證噪音,罪證不足敗訴,後來加裝監視器跟麥克風,辛苦蒐證、獲得勝訴,因為這段期間,敲打噪音就有兩萬下,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五樓的周姓男子,6個月徒刑也依公然侮辱罪判拘40天,雖然他已經搬家,但那些不得安寧的日子,雙方都很不好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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