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19:37

手機遺失該找誰? 民眾控警不理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手機掉了,大家都會覺得要找警察吧?就有民眾控訴她手機掉了,跑了五個警察單位卻被踢皮球,對此警方回應,遺失案只會登錄受理案件登記表,如果告侵占才會有刑案的三聯單,警方第一時間就有受理,是民眾誤會了!也有律師說,找遺失物不是警察的責任,民眾應該再教育。

陸客手機不小心掉在計程車上,司機送來派出所,員警聯繫到失主大家好開心,但卻有人不是這麼幸運,去年的12月13號,林小姐跟朋友逛完夜市坐上671公車,手機卻不小心掉在公車上,當天就確定手機被撿走,打110詢問,警方說每個派出所都能受理,但實際上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隔天一早當事人來到敦南所,結果員警硬跟他說是捷運上掉的,只開了受理表就敷衍他離開,之後林小姐下了課後又跑到了市警局,但員警回應這裡是行政單位,要她去漢中所或博愛所,到了漢中所,警察又說公車往北是博愛的轄區,轉移陣地卻又被載往介壽所,終於介壽所的員警願意幫忙調監視器受理報案,但做筆錄的過程中又有員警在旁邊叫他們不要接爛攤子,讓當事人當場崩潰。

介壽所副所長表示當天是討論別的案子,可能當事人誤會,警方澄清沒有互踢皮球,敦南所更證實當時真的有受理,可能當事人搞不清楚程序才誤會,因為一般的遺失案屬於為民服務,警方只會登錄受理案件登記表,除非有涉及侵佔,員警才會受理刑事案件,警察沒有義務要幫民眾找東西,下次如果碰到相同狀況,找警察報案可得用對方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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