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芸 張容輔 報導 / 台北市
明天3月1日,勞基法新制上路,包包括製造業、旅行業在內的12種行業,約270萬人,適用「鬆綁七休一」的規定!經過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後,例假日可在7天內挪移,勞工將有連續出勤12天的空間,每月加班時數上限也可提高到54小時、連續3個月合計138小時。
加班費換補休的結清期限,也比照特休假辦理,沒休完的假雇主必須折算加班費給員工。要做的事情排山倒海,不少上班族加班是常態,特休還常常休不完,不過3月1日勞基法新制上路,怎麼上班怎麼休都有不少調整。
像是休息日加班費就是做多久給多少,每月加班上限46個小時為原則,但經過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後,加班時數可提高到54小時,連續3個月合計138小時,如果來加班可以換補休,沒休完雇主要給加班費,特休假也可以遞延到明年,如果還是休不完,同樣雇主要換成現金給員工。
還有12種行業,包括製造業、旅行業在內,例假日可在7天內挪移,勞工將有連續出勤12天的空間,輪班間隔以11個小時為原則,但是有部分行業例外,生活類的台鐵,部分國營事業人員,像是台鐵台電中油台糖等輪班人,為了服務民眾,輪班間隔可縮短為8小時,而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和婚攝業,則可以適用8周變形工時,勞團提醒,勞基法新制上路,雇主就有守法義務,不能假裝不清楚法規,而勞動部也應該加強稽查,避免部分不肖雇主鑽法律漏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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