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隨著網路科技蓬勃發展,包括FACEBOOK、GOOGLE等內容服務及近年新興的網路直播等網路內容,糾紛爭議不斷,國家通訊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草案規範重點包含「網路資源與流量管理」的合理使用與資訊揭露原則、「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的免責事由,以及「商業電子訊息發送」等。
由於涉及網路個資隱私保護、不實資訊散播等問題,並衍生臉書等社群媒體「內容移除」相關條件及責任等情形,此法引發各界關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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