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去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發生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88人受傷的重大意外。台鐵局針對事故責任損害部分,今(31)日委由中桂法律事務所,向普悠瑪號列車供應立約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日商住友),及應負連帶責任的「台灣住友商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住友)提告求償約新台幣6億1100萬餘元。
追究事故責任 台鐵正式向日商提告求償6.1億
台鐵表示,先前委請專業技術顧問-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普悠瑪事故列車機組件缺失,及故障與事故發生關聯性、原因進行分析,作成技術分析報告。依據報告內容指出,普悠瑪事故列車確有主風泵設計不良及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隔離開關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確與事故發生具關聯性。
因此,台鐵今日正式委由中桂法律事務所向日商住友及台灣住友就旅客傷亡賠償責任、列車毀損、相關設備損害與營業損失等各項損害,依鐵路法及民法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求償金額合計約新臺幣6億1100萬餘元,後續還會依與罹難者家屬及受傷旅客協商賠償情形,持續向日商住友及台灣住友求償。
另外,台鐵因應普悠瑪列車故障問題,今年9月成立特檢專案小組,經調查發現該型列車尚有多項缺失待根本有效改善,台鐵也將持續依合約要求日商住友及台灣住友進行改善,並保留求償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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