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條款再修正 雇主違規最高處30萬

外送員條款再修正 雇主違規最高處30萬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曾珮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美食外送員車禍事故頻繁,為強化外送員之安全健康,勞動部祭出新規定,要求雇主應提供防護配備,包括勞工安全帽、反光標示等,並規定雇主應評估交通、天候等因素,合理分派工作。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最高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雇主應提供安全帽、工作服 勞動部將輔導4個月

勞動部為強化食品外送作業工作者之安全健康,於昨(2)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雇主應置備安全帽、反光標示、緊急用連絡通訊設備等防護設施,且得提供冷熱適當、充足的飲用水,及多層次保暖、透氣工作服,並且給予定時休息及健康管理等,因應高低氣溫環境的危害預防措施,以保障食品外送作業勞工安全健康。

除高低氣溫危害預防等防護設施外,勞動部要求業者依照相關指引,訂定食品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且應評估交通、天候狀況、送達件數、時間及地點等因素,合理分派工作,以保護勞工身心健康。同時,勞動部規劃4個月輔導期,實施輔導訪視,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規定。

外送安全指引3.0上路 未依規定最高處30萬

勞動部表示,去年10月2日訂定「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1.0」,要求業者落實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熱危害防止等安全管理作為,同年12月2日修正發布「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2.0」,納入合理派單、保險種類及額度、避免工作負荷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等預防措施。

勞動部表示,此次修訂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此外,勞動部為提供雇主訂定食品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以執行新規定,勞動部也於昨日同時發布「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3.0版」供業者依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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