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林品鑫 報導 / 台中市
一名遊客到台中一間飲料店,要買檸檬紅茶,她看價格寫20元,沒想到點了飲料後,老闆說價目表不準,現在是一杯40元,遊客質疑難道是坐地起價嗎?記者找到這家飲料店,老闆解釋,招牌價目表是20年前做的,因為想省錢所以沒換新,不過消保官說,這樣是廣告不實,手寫貼上新價格也行,就是要讓消費者知道正確的價格。
消費者鄔小姐說:「看到一間滿便宜的店就進去選,然後點了一杯20元的檸檬紅茶,(老闆)他就是跟我說,妳看那些價格都沒有用。」鄔小姐從桃園到台中旅遊,經過這家飲料店,看到招牌的價目表寫檸檬紅茶20元,想說要買來喝,結果老闆說一杯是40元,消費者鄔小姐說:「老闆直接跟我說,就是看那個標價是不準的,他會親自跟我講多少錢。」
小姐一聽懷疑自己是不是被坐地起價,看到老闆已經動起來要製作了,馬上阻止他,消費者鄔小姐說:「有一點被欺騙的感覺。」,記者回到這間飲料店,業者說招牌價目表是20年前做的,當事飲料店業者說:「我們是有缺失的地方啦,可能也是要省一筆那個,就是招牌的費用,對可是我都事先告知。」,台中市政府消保官主任康馨壬說:「完足而且要據實的揭露(價格),我們的食安處有派員去了解。」
消保官說價目表貼出來就代表廣告,依據消保法第22條廣告要有真實性,否則價目表和實際價格不同,就是,涉有廣告不實,就算業者是手寫貼上去更改成正確價格那都沒關係,就是要做到告知消費者,正確消費資訊這一點,業者說決定換招牌,避免未來再遇到價格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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