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災右腿截肢 控老闆娘僅給"萬元紅包"

徐孟蘭 張智鈞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一名28歲的王小姐在頭份一間塑膠工廠做包裝員,負責打包1100公斤的塑膠粉,卻在工作時,右小腿被捲進機器裡,小腿截肢,王小姐指控公司事發後只給她一萬元慰問金,還跟她說只是"截肢而已,不嚴重",裝義肢就能走,談賠償時更只願付10萬元,讓她無法接受,報案提告。

但業者強調,10萬元是慰問金,後續醫療復健費用都會負責,但王小姐要求賠2千萬,金額太大,調解才破局。而苗栗縣府勞工單位已經介入調查,發現工安意外發生後的8小時內,工廠沒有通報主管機關,涉嫌違規,而工安意外的事發畫面也曝光了,後續勞檢單位會介入調查。

王小姐戴安全帽,站上機台補袋子破洞,這時機台運輸帶突然捲動,王小姐站不穩摔倒,右腳還被捲進底盤裡,王小姐說:「很希望我昏過去但我昏不過去,我意識超清晰很痛」,王小姐年紀輕輕才28歲,就因為工安意外,重傷截肢,王小姐說:「小腿肚中間以下都不見了」,她出面控訴,事發後公司還疑似變更意外現場裝置,王小姐說:「判定說我的操作有不當,然後他們安全措施都有做好,可是那個安全線是後來才加裝上去的」。

王小姐說,她在苗栗頭份這間塑膠工廠做包裝員,一年半來就發生兩次意外,王小姐說:「我原本是應徵文書助理,先讓我去拍照,被他們堆高機撞到門牙沒了,把我撤下來變成包裝員」,她更指控事發後公司只給一萬元慰問,踢她出群組,還對她說,截肢而已不嚴重,穿義肢就能走了,業者說:「我是希望能鼓勵她說,穿上義肢之後,還是可以正常生活」,業者解釋,說截肢不嚴重是想安慰她,但調解時確實在金額上沒有共識。

業者說:「她在當下的時候,是提出兩千萬的和解,10萬塊其實是個慰問金,跟保障工作權並不是用這樣子而去,像她講的打發她並不是」,業者強調,王小姐所有醫療和復健費用都有負責,已經支付了5-60萬,苗栗縣勞青處長彭德俊說:「雇主這邊沒有依照職安法,在工安事件發生之後的8個小時內通報,所以這部分有違反職安法的相關規定的疑慮」,勞青處要調查工廠在職業安全上有沒有違規,也會緊盯業者後續的賠償和照顧,因為王小姐還有一大段復健路要走,無法工作,因此會協助她申請職災失能的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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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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