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節多1cm 雙手大拇指遭截肢「非身障」

黃種瀛 張春峰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南投一名廖先生,12年前因為工安意外,失去兩手大拇指,生活上連拿筷子、扣鈕釦都做不到,他不但求職四處碰壁,甚至連申請殘障鑑定,都不符資格,因為當時鑑定醫師表示,他的大拇指關節多了1公分,斷得不夠徹底,連輕度殘障要件都不符,讓廖先生相當無奈。

攤開雙手,43歲廖先生兩手大拇指被截肢,生活上連簡單的拿剪刀、拿筷子都做不到,記者VS.廖先生說:「(這沒辦法剪吧)嗯,正常的拿法是這樣子,可是會掉啊沒辦法打開啊。」

12年前一場工安意外,廖先生失去兩隻大拇指,休息了兩年想再出來工作,沒想到求職老是碰壁,廖先生想申請殘障鑑定,但鑑定醫師卻告訴他,大拇指斷得不夠徹底,連輕度殘障都不符合,讓他相當不服氣,廖先生說:「比我輕的都可以申請,人家都問我為什麼不能申請,我怎麼知道。」

廖先生母親說:「都要靠我養,我不就得活得比他久。」原來根據衛福部身心障礙鑑定標準,雙手大拇指必需從掌指關節以下截肢才符合,廖先生的拇指掌指關節還在,就差一公分不符規定,其他醫師實際說明,為什麼差一公分,差這麼多?

南投醫院骨科醫師李承翰(非當事鑑定醫師)說:「這個叫掌指關節,一定包含一個大拇指掌指關節(截斷),所以有可能是這樣子從掌指關節缺失,或是這樣子從掌指關節缺失,兩隻手指頭都截在食指的話就不算。」無法申請身障補助,廖先生現在靠打零工過活,他只希望相關單位可以再審慎評估,至少讓他生活有個最基本的保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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