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私密影片外流的事件、層出不窮,被害人受到嚴重的傷害,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民進黨立委范雲,希望在被害人提出請求的24小時內、就下架影片,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回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正草案,在討論的時候,原本有把24小時內下架的條文列入,但實務上卻有困難。
行政院會通過修法草案,在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偷拍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散布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意圖營利散布,更可處7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是用深度偽造的技術,製作或散布不實的不雅影像,也可處5年有期徒刑,販售營利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說:「有些可能在國外在外面,有些可能要業者的配合,所以在討論的時候本來要寫24小時,但是警方說他24小時不見得做得到,所以時間沒有寫要即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