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加重處罰 3罐啤酒下肚就超標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了遏阻酒駕歪風,立法院三讀通過,提高刑責、罰金。另外也提高酒駕同車乘客的罰鍰。酒駕者被吊扣駕照後,如果重新考照,也要申請配有「酒精鎖」的汽車後,才會發給駕照。然而,這樣的罰則,治的了酒駕嗎?三杯啤酒下肚,在酒測時就會超標。小酌之際,如何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華視新聞「語眾不同」單元,請來「犯罪學」專家王伯頎,為您解析。

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語眾不同, 我是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王伯頎,今年的1月24日我們修正了酒駕三法,這三法同時也在1月30號的時候正式的上路,我們都知道這酒駕三法是哪三法,是中華民國刑法,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有陸海空軍刑法這三個法都做了一些相關的修正,在這個修正當中,其實我們也去談到一個很重要的議題。

就是關於酒駕的議題,尤其這一次我們看到了酒駕的部分,我們都知道它有兩個數值,一個是0.15、一個是0.2,分別是規範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跟中華民國刑法,它的意思是什麼,就是說事實上,是在我們每公升的呼氣達到0.15mg或是0.25mg,就會有一些超標的狀況,我們就想知道說,有人常常在講說,我們今天是小酌怡情,但是小酌真的是OK的嗎。

我們可以看一下,我們在小酌的狀況,就是說我們其實一般以正常70公斤的人來看的時候,它只要在我們市售罐裝的啤酒,大概是在3.3瓶的時候,這樣就已經是超過了0.25了,甚至如果說,我們再看其他品項的酒類,我們看到像紅酒來講,如果是以70公斤的話,大概差不多一杯是150c.c.,3.3杯大概就會超標了。

過去的研究其實也告訴我們說,如果說我們今天在喝酒在0.15的時候,就會有一個問題就是說,他就注意力沒有辦法集中,在0.25這樣的數值的時候,他可能肇事的機率就是未飲酒的2倍,所以這樣的狀況,其實是我們要非常非常地注意的,基本上我們還是要說,其實說真的你喝了酒,真的就不要去碰龍頭,不要去碰方向盤。

我們要再看一下的就是說,今年以修法的過程當中,它的整個修法的狀況是怎麼樣,我們過去的研究也告訴我們說,相關的酒駕的問題,尤其是以酒駕的初犯可能他危險性是最高的,於是乎這一次在1月30號,正式上路的修法的過程當中,我們看到了在刑法的185條之3,本來的罰責就是以初犯來講,是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併科20萬以下的罰金。

可是到了這一次,我們1月30號上路的法規範當中,我們會看到它是以 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併科30萬以下的罰金,乃至於說如果有相關於致重傷或是致人於死,整個的刑度或者是相關的罰金的部分,都因此而有了一些的提升,希望能夠透過這樣的比較嚴格的修法的狀況,可能可以讓我們的酒駕的狀況,或是酒駕的歪風能夠被遏止。

乃至於說,我們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比較特別的是,在過去可能我們的法規範是訂定在5年之內,是一個再犯的定義,可是我們在這一次的過程當中,他把這樣的範圍給拉大了,就變成說他其實是在10年當中都會是再犯的情況,而且它這一次的修法,其實很特別的是它是希望能夠去做。

對於酒駕者的相關的公布,他的照片還有違法的事實,這個部分是我們在這一次修法當中特別值得去關注的,還有一個更特別的事情是,我們對於同車的乘客的連坐的處罰的罰責,也因此而提高了,所以我們看到整個的修法的狀況,我們也希望透過這樣的修法,讓酒駕的歪風能夠遏止。

在我國的矯正機關當中,其實我們粗估大概是有3成的人主要是公共危險,那這公共危險罪當中,因為這樣子進去的人,主要是酒駕為主,那我們過去的研究也告訴我們說,其實酒駕的初犯是危險性比較高的,所以這次的修法,也特別針對酒駕的初犯做了一些相關的調整,他把一些相關的罰責也上修,希望能夠遏止這樣子的一個酒駕的歪風,也透過這樣的修法,希望能夠讓我們酒駕的狀況,能夠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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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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