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經濟間諜 政院修正國安法要重罰!

王源澤 薛松乾 報導  / 台北市

為了杜絕國家科技機密外洩,行政院今(17)日通過《國安法修正案》,增訂《經濟間諜罪》,另外陸委會也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防止中國勢力侵害我國營業秘密,最高可處12年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近年來各種借殼上市或洩漏機密的事情,對我國的資訊安全造成危害,一定要建立更嚴密的國安防線。而藍綠立委對於這項修法,都表示支持。

調查局人員查扣多台電腦主機,因為懷疑竊取我國半導體科技機密的證據就在裡面,像這樣帶槍投靠的經濟間諜,過去時有所聞,未來可得三思了,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滲透台灣產業的情形越來越嚴重,以各種手段磁吸我國高科技人才,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亦刻意規避我法律規範,有必要在法治面,建立更嚴密更完善的國安防線。」

行政院打算從2個方面下手修法,國安法裡新增《經濟間諜罪》還有《域外使用罪》,草案中最高可處12年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未遂犯也要罰,而陸委會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防止中國等境外勢力對我國關鍵技術的侵害,違者最高可罰1千萬元,整體來說比現行的《營業秘密法》還要重。立委李德維說:「嚴懲經濟的這種間諜,我們舉雙手贊成。」立委陳亭妃說:「你完全無法用所謂的道德勸說的方式,只能是用重罰,有類似的案子一定要真的執法。」重罰處理,真的執法才是重點,藍綠立委同聲一氣,要讓經濟間諜就此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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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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