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宗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新北市淡水今(21)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9歲林姓女子,酒駕開著200萬的敞篷跑車,準備載朋友回家,沒想到經過淡水民權路,卻高速撞上正在施工的交管人員,目擊者說林姓女子一開始還想逃跑,最後被現場的工人用車子圍住才攔下她。對此,立法委員江啟臣在臉書發文痛批,「酒駕零容忍,到底要我們容忍到什麼時候?」
酒駕肇事致死不斷 江啟臣批:容忍到何時
新北市淡水今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29歲林姓女子酒後開著敞篷跑車,要載朋友回家,經過淡水民權路時,高速撞上施工的交管人員,事故發生後這名女子還想逃逸,最後被現場工人用車子將她攔下來,警方獲報到場時,發現林姓女子不但喝醉酒,還大吼大叫,一查發現她的酒測值高達0.77毫克,更誇張的是,她其實根本沒駕照,還是個酒駕慣犯,先前就曾經2度酒駕,如今第3次甚至鬧出人命。
江啟臣今日在臉書發文痛批,「都說了酒駕零容忍,蔡總統,到底要我們容忍到什麼時候?」,江啟臣表示,一早起來看到新聞相當悲憤,又是酒駕致死還想逃逸的案件。
江啟臣表示,近來可能因為大眾關心疫情,許多酒駕案都被忽略了,其中甚至有肇事者「喝到斷片」還上路,「不只是藐視公權力,更是罔顧人命,卻仍不見政府破釜沈舟反酒駕」
江啟臣提酒測超標沒收車輛 立院投票否決
江啟臣提到,過去他多次在立院提出反酒駕,今年1月立法院召開臨時會,也要求將酒測超標就沒收車輛和加重刑法的修法列案審議,「很遺憾地,說要酒駕零容忍的執政黨,最後還是利用國會多數否決人民的聲音」。
事實上,為嚴懲酒駕,立法院院會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刑法》的部分條文修正案,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將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維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維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都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規定,另外,也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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