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聞網聲明 "封存"會員.受訪者個資

許綾真 王士凱 報導  / 台北市

蘋果新聞網將在8月31日熄燈停止營業,對此蘋果新聞網發出「個資聲明」,有關於蘋果會員個人資料,以及新聞素材和投稿受訪者資畫面,都將採用封存方式處理,民間團體質疑,封存並不等於個資法刪除銷毀,強烈質疑蘋果新聞網要封存新聞資料,是否為了將來要依照香港國安法,來因應香港警方或著法院,這樣的行為完全不符合個資法規定也不正當,對此文化部強調,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是臺灣最珍貴的價值,但請臺灣蘋果日報應自律自重,針對所有個資蒐集及處理都必須依造「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台灣蘋果新聞網傳出8月底停止營業,新東家是新加坡企業家潘杰賢,但包含訂戶和採訪個資等是否會外洩,引發關注,經濟民主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說:「我們非常擔心的是,蘋果有很多的會員資料,然後蘋果很多當年採訪的新聞素材資料,這些資料根據個資法的規定,當它不再使用原始的目的喪失之後,應該立刻刪除。」

爭議就在蘋果新聞網,昨(24)日發出聲明強調,對於蘋果日報用戶和蘋果新聞網會員個人資料,因涉及個資法,將會「封存」處理,包括新聞素材投稿及受訪者資料,也一併封存,在職已離職員工個資則依規定進行封存5到7年。

但民間團體質疑,員工個資根據勞資法,要封存5年可以理解,但會員個資以及新聞素材資料,都要進行封存,是為了什麼目的都有沒講,經濟民主召集人賴中強律師說:「我們非常擔心這個資料會被拿去,執行港版國安法,因應香港警方或法院來蘋果新聞網調資料。」

對此文化部回應,包含員工或採訪資料訂戶等,只要足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辨別個資,都屬應保護範圍,文化部要求蘋果日報提出個資維護計畫等處理方法,10天內函送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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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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