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農曆春節,就算是見紅就休,有些行業還是要出勤上班,勞動部提醒,雇主要依法給假和加薪,尤其除夕到初三是國定假日,員工出勤要加倍發給。
除此之外,1月20日和27日補假,以及1月21日和28日是禮拜六,這4天被視為是休息日,雇主得依照勞基法給加班費,至於1月22日和29日禮拜天,屬於例假日,依法規定除非突發事件,否則不得讓員工出勤工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手機警報響別慌! 5大電信下午4點發災防簡訊
【歷史上的今天】歷經11年消保法終通過 保障消費者權益
雇主 勞動部 上班 春節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