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救護車當小黃? 男今年搭53次 消防局開罰1400

劉漢生 蕭雅心 許富傑 報導  / 台南市

別把救護車當免費的計程車!台南一名張先生常藉口腳麻、腳痛與氣喘打119叫救護車到家載送就醫,今年已累積53次,最高紀錄曾在1天內搭4次,還曾經在1天內先出院回家,沒隔幾個小時再叫車到醫院,救護人員多次勸誡他不聽,現在依「台南市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開出1400元的收費告知單。

119勤務中心說:「你好救護車消防車救護車好,地點呢。」救護車出勤,十萬火急趕到,眼前出現的又是老面孔,消防人員說:「經評估之後是屬於輕症,非緊急個案。」男子說自己虛弱,打119叫救護車來坐去醫院,但救護人員評估他狀況,認為非緊急病症,因此拿出收費告知單請他簽名。而其實從今年初開始,他就把救護車當小黃使用,台南市救護大隊永華分隊長陳哲斌說:「輕症的症狀例如說會主訴腳麻腳痛或呼吸喘,一件跟一件的間隔大概隔了4個小時而已。」能自行就醫的小病小痛,男子還是會Call 119,消防局統計1-9月32次,10月頻率更高有21次。

台南市第六救災救護大隊永華分隊長陳哲斌說:「今年度已經使用了53次的救護車,如果有通過(審核)的話,就會向他收取1400元的費用。」民眾說:「只罰這麼一點點錢,我每天喝一杯咖啡一杯飲料都超過這個錢,要先了解對方他是不是有什麼苦衷還是惡意的,再來講這個(收費)是不是太便宜。」多次勸導男子行為依舊,救護人員實在無奈,只好開單。

針對非緊急使用患者收費,而未來不排除收費標準可能再加嚴,台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峯說:「濫用的這個處罰能夠再加重,提高比例這個要經過專家大家一起開會會商。」救護資源遭民眾濫用,消防局直接開單作為警惕,只希望珍貴的資源能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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