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葆臻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彰化一名24歲高小姐,到台中的豐原廟東夜市逛街,經過一家美容門市,店員邀請高小姐入店,利用話術說服她購買10萬2000元的商品,事後高小姐反悔,當晚回到店裡要求解約,不過業者用商品拆封為理由拒絕,最後高小姐仍需支付8萬多元投訴消保官,而這家美容門市爭議不是第一次,過去就常因為消費糾紛屢上新聞。
兩年前爆發消費糾紛時,店家才在鏡頭前,為推銷手法鞠躬道歉,沒想到這回,一名從彰化來的24歲高小姐,到豐原廟東逛街,經過同一家美容門市,被店家用話術行銷,買了10萬2000元的保養品,投訴人高小姐說:「(當下)我跟他說我沒有錢,我沒有那麼多錢,我家裡還有很多保養品,他們就說你可以分期付款阿,當下覺得我好像很委屈。」
24歲高小姐,被店員帶進店裡敷臉保養,最後說服買下10萬多的保養品,事後反悔返回店裡要求退費,店家以商品拆封為由拒絕,雙方在店裡僵持到晚上11點多,最後店家同意刪除部分品項,高小姐只好妥協支付8萬5000元,門市店長說:「我們已經處理兩次了,如果她沒有意願處理的話怎麼可能會和解,她的這些過程,消保官並沒有說全程在現場,法制局是自己覺得她這樣是屬於訪問性買賣的話,我覺得是先審先判啦。」
門市店長表示,對方當下已經拆封商品,也談妥消費金額,過程中也沒有不愉快,不過這家美容門市,爆出消費糾紛已經不是第一次,門市店長說:「洗乾淨了它會吸收。」
店外騎樓經常站著,穿著合身套裝的年輕男女店員,會鎖定婆婆媽媽上前搭訕,推銷保養品,附近店家說:「有時候有些客人會撕心會喊,你不要一直追我。」民眾說:「大概知道他們的銷售方式,所以就不會去拿那個口罩,他們是用發口罩來招攬其他客人。」
消保官提醒,購買昂貴的美容保養療程相關產品,過程一定要錄音錄影自保,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你今天進去不是要購物,只是要填資料,進去又沒有可供比較的商品的時候,這個訪問交易是成立的。」
過去公平會曾經針對一些高爭議業者開罰,消保官也呼籲民眾下次再遇到這種情況,要堅決說不才不會後悔時已經來不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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