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東區一家護膚用品店,遭到民眾投訴涉及「強迫推銷」。一位C小姐表示,6月帶孩子經過店家,被塞了抽獎桶,接著被拉進店內,說要兌換獎品,不料是一連串的推銷,C小姐花1萬5千元趕快離開,隔天反悔想退貨,但被告知不適用7天鑑賞期,她氣得訴求法律解決。店家於是聲稱願意和解要求撤告,C小姐表示至今沒有下文,但店家說已經全額退款,雙方說法兜不攏。
兩名男子站在店門口,抱著粉色花束桶,吸引顧客上前,但卻有民眾控訴,遭到強迫推銷。投訴人C小姐說:「他那個抽獎桶就是直接這樣子,然後妹妹下意識就去抽了,被兩三個店員就是拉進去說要換禮物,那我當然也跟著進去了,進去我就直接被壓到椅子上,然後就直接往我臉上塗泥狀的東西。」
C小姐想趕快脫身花了15000,但事後越想越不對,臉上塗了試用品還發紅發癢,全新未拆封想退貨卻退不成。投訴人C小姐說:「一出店的時候其實我就覺得不對勁了,然後我其實也有跟他們(總公司)聯絡,只是就是聯絡不到人,那妳打電話去店家,店家就是聯絡得到人啊,但沒辦法處理啊。」
被投訴的護膚用品店,位在人來人往的台北市東區,店內展示各種主打商品,C小姐6月底被推銷買產品,想退貨店家說無法處理,期間找了消保會還提出民事訴訟,都建議調解,8月份被通知店家有意願和解要求撤告,9月初法院退裁定費等同撤告,但賠償至今仍沒結果。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說:「企業經營者邀請消費者,到他的處所來進行交易的部分,稱為「訪問交易」,那訪問交易一樣有猶豫期間7天的限制,那如果消費者收到物品,或服務部分不滿意的話,其實是可以主張解除契約或是退貨來處理。」店家強調沒有強迫推銷,也全額退款,雙方各說各話,C小姐打算再提告,只盼司法還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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