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上個月12日一名女子經過中山區一間保養品店前,被店員在手上撒鹽巴,隨後帶進店內推銷,後來女子以為整組保養品只要9千元,事後刷卡卻發現刷了9萬多元,讓她嚇了一跳,當天在回到店內要求退款,店家卻說商品一經售出無法退貨,而消保官也給出解釋,表示這種類型的推銷方式涉及「訪問買賣」,消費者可以主張解除契約請求退還金額。
警方獲報到場,一名女子被推銷保養品,結帳時,價格翻了將近10倍,事後越想越不對,才報警處理,員警VS.當事店家說:「因為我們是有指出,不能做退款的,我們有,(就是這個嘛)對。」
警方也嘗試到店內,向店家瞭解狀況,經過瞭解後,認定是消費糾紛,警方也耐心向女子解釋,提供相關管道讓她能去申訴,女子拍下當時,保養品店員在外,不斷推銷事後上網控訴,外國人店員在他手上倒鹽巴,強迫推銷事後還無法退費。
當事林姓女子:「一開始我以為是9千多塊,結果刷下去的時候,變成9萬塊。」秀出發票,刷卡的金額竟高達9萬多元,購買的化妝品到現在還放在家裡沒有拆封。
事發在上個月12日,下午5點多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上一間保養品店,林姓女子和朋友在中山區逛街,被一名外國店員推銷保養品,近到店內後,店員積極推銷,林姓女子以為只要9千元,結帳時卻變成將近10萬,發現的時候已經刷卡簽名,當天在去退貨,店家則聲稱產品購買後,無法退貨。
當事店家VS.當事林姓女子說:「產品經購買,離開店家後是無法退款的,我們是有1個條款在的。」電話中拒絕退款,面對記者詢問店家表示,針對這起事件無法回應。
台北市簡任消保官葉家豪說:「涉及消保法所稱訪問買賣,消費者現場無法詳細判斷思考,得主張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契約請求退還全部價金。」被推銷購買但價格卻差上十倍,消保官後續也回應,消費者可以主張退款,遇上推銷刷卡前可得睜大眼睛,避免苦了荷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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