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二審判決「藏玄機」 律師:更多被害人可求償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一案,二審改判1年6月,但緩刑4年,有機會躲過牢獄之災,判決一出引起發社會輿論。但有律師分析,二審判決其實「暗藏玄機」,關鍵就在法官認定黃子佼違反「個資法」,也就代表受害的不只37名未成年人,其他成年的被害人也有機會對黃子佼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若是檢方上訴三審被害人數暴增,黃子佼是否還能主張「全數和解」維持緩刑,恐生變數。

藝人黃子佼透過創意私房論壇,持有上千部兒少性影像,高院二審認定,黃子佼還涉及個資法改判1年6個月緩刑4年,併罰180小時勞動服務,3堂法治教育課,記者VS.黃子佼(2025.08)說:「希望被判多重,無罪嗎。」儘管演藝事業重挫,但只要緩刑期間不再犯黃子佼就不用入監服刑,判決一出引發輿論譁然,但法界分析這判決其實暗藏玄機。

非本案律師劉韋廷說:「那個人資料保護法就不限於未成年人,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性影像,就高達2000多個人,也就說這2000多個人,未來可以向黃子佼,來提起民事的求償。」改用個資法等於被害人不侷限未成年人,可以提民事賠償。

關鍵就在一審法官是以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罪判黃子佼8個月,被害人限縮在未成年的37人當中,黃子佼主張已經達成全數和解,但二審法官以個資法判決,等於被害人不再侷限於未成年人,被害人數增加,若檢方上訴三審,黃子佼再想達成多數和解難度也增加,恐生變數。

非本案律師劉韋廷說:「雖然給予黃子佼緩刑,但緩刑的期間高達四年,義務勞役180個小時,是真的得去掃地,真的得去做清潔工作。而且這個緩刑時間也很長。」律師李怡貞也指出,黃子佼二審整體刑度,還是比一審的刑責重,除了花錢和解,還要服勞務參加法治教育,未來還可能面對其他被害人求償,恐怕案件未完待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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