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藏2259部性影像 二審判1年6月緩刑免關!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藝人黃子佼涉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一審遭判8個月,高院二審今(25)日上午宣判,黃子佼並未到庭聽判。高院認定黃子佼同時違反個資法,應加重其刑,但他已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有彌補的具體作為,而這37人也都同意給予緩刑機會。高院二審原裁定撤銷,判1年6月,緩刑4年。至於被害人律師則表示尊重判決,不會再上訴。

過去在鏡頭前深深一鞠躬,向被害人致歉,藝人黃子佼涉入創意私房案,持有超過2千部未成年性影像,二審判決前夕,黃子佼才透過律師發聲明,說已和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上個月辯論終結一度在庭上落淚。

一審遭判8個月,二審期間,黃子佼說這是在法律禁止前就下載,並陸續和被害人和解,要拚緩刑和免監,高院二審撤銷原裁定,改判1年6月,並獲緩刑4年全案還可上訴,台灣高等法院王行政庭長屏夏說:「為斟酌被告所為,同時涉犯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罪,並應加重其刑,本院合議庭經過審理後,認定被害人的人數為37人。」

被害人委任律師楊佳陵說:「我們尊重司法的判決,對於我們和被害人來說,刑度的長短,有沒有去關,從來不是最後的目的,我們知道還有被害人,還在角落裡面沒有人幫忙。」

被害者律師面對媒體一度哽咽,看到黃子佼稱和全數被害人和解,也引發吹哨者反彈,控訴黃子佼和解的,並不包含那些他曾性騷和自認合意性交的女性,對於黃子佼的道歉,她隱晦說,有些人的道歉是情勢所逼,為了息事寧人。

台灣高等法院王行政庭長屏夏說:「被告有彌補被害人所受損害的收益,以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也都同意,給予被告緩刑的機會。」被害人律師,表示尊重判決不會再上訴,至於風波是否能就此落幕,恐怕在所有案子結束前未完待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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