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 我們一生的痛 寶貴生命換修法 謹記醉不上路|華視新聞雜誌

陳舒喬 採訪/撰稿 林洧旭 徐森城 攝影/剪輯  / 台北市

酒後開車上路,這一個錯誤行為的連鎖效應,恐怕會讓很多人,因此付出一輩子的代價。您還記得嗎?2013年,年僅32歲的台大醫師曾御慈,走在綠燈通行的斑馬線上,卻遭到酒駕駕駛撞死。隨後立法院火速修法,未來一旦觸犯酒駕致死罪,最重可判十年,也被稱為「曾御慈條款」。2017年,台中某知名酒店員工顏小姐,吸毒又酒駕、闖紅燈一路狂飆,撞死了年輕創業,事業正起步的烘焙師陳育邦,遭判刑九年六個月,在2025年假釋出獄。酒後駕車行為,不僅導致無辜者賠上性命,受害者家屬的往後人生,也宛如被判了無期徒刑。喊了多年的醉不上道,酒後不開車,但在台灣,這樣的悲劇卻幾乎天天上演;酒駕,受害家庭一生的痛,透過鏡頭,帶您深入了解。

陳敏香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女兒曾御慈是台大醫院醫師,兒子在美國擔任博士後研究員,沒想到2013年5月28日那天,一家人的命運從此改變。新聞片段(2013.5.30)說:「畫面上可以看到,左上方一台黑色轎車,突然停在路中央一會兒不動,接著就加速開離現場,這就是當時監視器畫面,拍到的酒駕肇事駕駛,撞到台大女醫生曾御慈的一刻。」

這天曾御慈走在綠燈通行的斑馬線上,卻遭時速約80公里的酒駕駕駛撞上,醫院搶救五天後仍判定腦死,陳敏香忍痛拔管,替孩子完成器官捐贈,讓六位病患獲得重生。酒駕受害者家屬陳敏香說:「其實從她走以後,這十幾年來,我前五、六年我根本都不敢面對,我都覺得她好像是去某個地方,去國外去參加醫學會議,或者是說到哪個地方去幫助病人,無法接受說她已經離開的事實。」

曾御慈自幼表現優異,醫學院畢業後,就進入台大醫院擔任住院醫師,離世前她服務於柯文哲創立的7D病房團隊。陳敏香說:「7D病房是台大醫院裡面,它是(收)急診之前一些比較難醫治的病人,就丟到7D病房。她當時自己想說,那些病人很需要,所以她就毅然決然,跑去7D病房當主治醫師。」

如此乖巧懂事的女兒,生命卻在32歲的年華,因酒駕戛然而止,讓陳敏香怎能接受。陳敏香說:「我覺得一個醫生,她可以幫助無數的人,她的人生價值是無限的,那你這樣一撞,她就什麼都沒了,我們辛苦栽培,或者是她從小的努力,一夕之間全歸零都沒有了,那加害者拿什麼來賠我們這一條命啊。」

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讓陳敏香消沉了好一段時間,天天以淚洗面,生活也失去重心。陳敏香說:「其實我前幾年,每天不管在吃飯睡覺呼吸,我無時無刻都會有她的影像呈現在我的眼前,然後我都不敢去接受她已經離開,不能再跟我噓寒問暖。」

女兒不幸遭遇死劫,陳敏香一夜白頭。曾御慈的老師柯文哲,和台大醫院的同事們,當時決定要協助這位,承受喪女之痛的母親,成立酒駕防制協會,阻止下一個悲劇發生。陳敏香說:「她是因為被酒駕而離開,所以我必須要藉由推動防酒駕,來延續我跟她之間的這種,母女的不捨的情懷。」

女兒生前的工作是救人性命,陳敏香在擔任,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創會理事長的同時,也不斷倡議酒駕零容忍,並推動修法,希望不要有人跟她一樣,等不到女兒回家。陳敏香說:「你看他把我們一條寶貴的生命,撞走了撞飛了,然後一審被判五年半,二審被判四年半,那他四年半能夠換回我女兒嗎,這種罰則根本對他們來講沒有警惕作用。」

2013年6月3日,立法院火速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將酒駕致死最重刑期,由七年提高到十年,而這項修法的背後,是曾御慈醫師用生命為代價換來的。陳敏香說:「我的人生因為女兒的離去以後,就整個都改變了,雖然說我可以這樣走出來宣揚防酒駕,但是我內心深處,還是缺乏女兒對我的關懷,這種是不可逆,而且下輩子可能也碰不到。」

退休刑警高仁和說:「我還是支持酒駕要重罰,而且我支持基層員警第一線,盡量地嚴格查這一些酒駕的違規者。很多的民眾說被酒駕(臨檢)了,然後就說埋怨警察,我說千萬不要有這個念頭,因為警察是在執行,保護那一些善良沒有喝酒開車的人。」

華視新聞雜誌記者陳舒喬說:「近年來,都市廣設臨檢站提高見警率,達到嚇阻效果,進而降低酒駕的發生機率。」高仁和說:「現在酒駕除了政府大力宣導,警方大力取締以外,最重要的是,就是罰不怕,酒駕致死判十年我覺得太輕了。一條命,殺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酒駕致死,你明知道你今天撞的不是你的仇人,不是你的敵人,死亡的人跟你是完全不認識的人,這跟無差別殺人有什麼不一樣。」

攤開台灣酒駕問題,真正棘手的其實是累犯。根據交通部統計,近四成酒駕者屬於重複違規,當中又有七成存在酒癮問題,年齡多集中在30到59歲,這也顯示了酒駕防制,不能只靠取締與刑責,還必須結合醫療介入,從源頭降低再犯風險。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黃名琪說:「重複酒駕的人,我們必須先做評估,有沒有酒精使用障礙症或是酒癮,然後再做酒癮治療,免得他們在行為的層次上,把喝酒的需求或渴望,當做一個比較優先化的順序,而忘記飲酒後造成的後果。我們在不同的層級,給予不同的介入,舉例而言如果輕度(成癮),我們大概就是會談以及心理治療為主,中度就是給予大量衛教以及心理諮商,重度的部分會佐以藥物。那這成效怎麼樣,過去我們自己的研究,如果接受一年期的治療,在中斷治療之後我們再去追蹤,大概再犯率一年(後)是5.6%,但是對於那些沒有接受治療,(再犯率)大概18到20%,所以從18到20%降低到5.6%,其實是一個非常顯著的進步。」

酒癮不是無解的疾病,只要願意面對,就有機會拉回正軌,但酒駕造成的後果,卻沒有重來的機會。

2017年台中一名剛創業的,32歲烘焙師陳育邦,遭酒店員工顏姓女子,酒後吸毒駕車撞擊不幸身亡。九年過去了,他的姊姊陳昱芳,至今仍在學習,如何面對失去至親的痛。酒駕受害者家屬陳昱芳說:「我認為這場酒駕肇事,其實有它幸運跟不幸的地方。不幸的是因為她的恣意妄為,帶走了我的家人,而且是一個年輕力壯,事業正在起步的一個年輕人。然後我覺得幸運的是,是它(事故)讓我弟弟瞬間就被消失,不至於留下半條命,讓我弟弟跟我的家人活在痛苦當中。但是因為一個人瞬間不見,讓我們會有一些錯覺,會感覺那一天的事情好像是假的,覺得我弟弟其實好像還在,只是還沒有回家。」

顏姓女子酒後毒駕,闖紅燈肇事逃逸,二審遭判刑九年六個月,並且須賠償陳家1068萬元,而她也在2025年假釋出獄。陳昱芳說:「我當時聽到的第一個念頭是,完了我平淡的日子要結束了,我那時候是感到焦慮跟不安。因為我們知道接下來,我們家開始要面臨的,就是要處理民事的賠償,所以我會感覺到說,好像又回到當時事發的第一年,要打官司的那個當下,會感受到的壓力跟焦慮。」

肇事者雖然需要賠償1068萬元,但陳家準備聲請強制執行時,才發現早已超過法定的五年時效,最後陳爸爸卻說放她一條生路。陳昱芳說:「當初其實我有思考過,如果我爸爸說一句說,處理民事債權太麻煩,他不想弄的話,我就會想盡辦法讓他不要被麻煩到。他後來卻是因為一句,放她一條生路,我接受這句話,因為我覺得其實他也是在對我們家,還有對我在講這句話。放手我覺得是一件很寬容的事情,所以那個時候我覺得,那個被捆綁的感覺,瞬間在我身上也釋放,對我爸爸還有我媽媽來講,我覺得這樣是一個最好的結果,因為我們不願意這一輩子再見到她。」

2019年陳昱芳首度在弟弟的忌日,寫信給肇事者,隔年對方回信,坦言對奪走無辜生命深感痛苦,此後兩人每年以信件對話。對方字跡工整言辭懇切,滿載對陳家人的歉意,與內心的深切悔恨。

陳昱芳說:「因為我相信,事發之後她一定是後悔的,因為她後悔,所以她會脫罪卸責撒謊,因為她覺得她做了一件不可饒恕的事情。我也同意說,後悔再深也換不回一條命,所以對受害者家屬來說,加害者後不後悔,是一件沒有什麼意義的事情,也是一個沒有用的情緒,因為時間沒有辦法再重來,所以當初所做的任何抉擇,你都必須要自己去承擔。她在信裡面的道歉,對我來講不是叫做後悔,而是她終於面對她自己的錯誤,我也不能壓著她一輩子說,你接下來的人生安排要怎麼樣,不可以去哪裡,然後可以去哪裡,我沒有辦法做這樣的事,因為她已經是自由的一個人,所以決定權在她。如果她再犯我只能說很失望,然後也只能說對司法也是(失望),所謂的刑罰,是沒有它的效果在。顏小姐,我希望你的重啟人生,可以讓我們覺得,我們家這幾年的付出是值得的,然後也希望你的人生,能夠過得比之前更有意義,希望你一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這世界上能有更多人,可以因為你而受惠。」

酒後不開車,不只是保護自己,也是對其他用路人生命的保障。一次錯誤的選擇,可能改變好幾個家庭的命運,台灣的道路安全,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拒絕酒駕,更應成為不可動搖的社會共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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