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法反自由民主(快語台灣)

反分裂法反自由民主(快語台灣) | 華視新聞

律師 汪平雲  / 台北市

  華視新聞快語台灣是國內外電視新聞媒體中,最早明確指出中國制定反國家分裂法,是尋求對台動武的法律基礎,是一個戰爭授權法。這也是近來美日政府和國際媒體所關注的焦點。今天,我們要分析另外一個比較受到忽視的面向,那就是反分裂法的本質,是企圖否定台灣憲政民主,戕害台灣人民自由人權的暴力工具。

  只要想一想,一群不是我們選出的代表,竟然宣稱他們可以制定一部法律,粗暴的規定我們有維護他們國家領土完整的法律義務,蠻橫的替我們決定台灣未來的前途,就可以看出這種做法,通不過任何民主自由基本原理的檢驗。台灣是一個憲政民主國家,國家的未來應由人民自行決定,課予人民法律義務必須遵守民主原則,主張獨立或統一,是台灣人民的自由,北京沒有任何權利來命令我們服從。在法理上,我們要完全否定反分裂法,堅持我們的民主自由體制,就是在國際法和國內法的層次,都清楚貫徹台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的主張,定位反分裂法是外國法,對台灣沒有任何規範力。

  然而弔詭的是,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或台灣法理獨立,正是反分裂法設定的動武條件,成為中國軍事行動的藉口。換言之,反分裂法十條條文,對台灣要說的其實只有六個字,不戰爭就屈服,他憑藉的不是法理,而是暴力。可笑和可悲的是,台灣有些奴性深重的政客或學者專家,還努力爭辯反分裂法內容還算溫和,我們不必強烈反對,這就像是有人準備了牢籠要將你關起來,你卻只會安慰自己幸好這個籠子還不算太小。只有習於當奴隸的人,才會忘記了有擺脫牢籠的基本自由。如果你能夠接受由專制政權所選派的二千九百個傀儡,透過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歡呼喝采的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如果你早就否定了人性中對自由的渴望,就請你默許反分裂法繼續存在。如果你仍然堅信民主憲政是值得台灣人民維護的理想,不論你主張統一還是獨立,請堅持反對中國的反分裂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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