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樂 編譯
台灣要滿18歲才能考駕照,合法開車上路,而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名兩歲女童踩著踏板式的玩具車上路,結果遭到警察開罰單,理由是車速太快了,要罰款四塊美元,警察開罰單的過程,正好被陪著女童玩耍的叔叔拍下來,照片PO臉書,吸引三百萬人次點閱。
兩歲女童札達莉亞帶著她的小轎車和四塊美元的罰單上電視節目受訪,天真無邪的她不停地玩著手上的罰單,主持人打趣地安撫說會幫她募款繳清罰單,原來札達莉亞腳踩著玩具車上路,想不到巡邏警車閃藍燈,要她靠邊停車,接著遞給她一張四塊美元的罰單,處罰的理由寫的是車速太快了,可想而知,腳踩的車種怎可能車速太快呢,事發後,網友對警察冷嘲熱諷的居多,不過這警察也沒錯,這種車是不能上路,只能在人行道或是院子裡玩,叔叔話裡有話,戲劇效果十足,也化解了這起罰單爭議的尖銳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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