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日本關西電力公司,位於福井縣的「大飯核電廠」,被周邊居民控告安全對策不充分。昨天法院做出判決,不准重啟運轉。這也是福島核災,法院判決核電廠不准運轉的首例。
位於福井縣的大飯核電廠3、4號機組,在311福島核災之後,前年重啟運轉。去年9月定期檢修,目前停止運轉。這座核電廠周邊的189名居民向法院控告,以抗震設計不嚴謹、核反應爐的冷卻方法等安全對策不充分為由,要求核電廠不能重啟。
福井地方法院指出,電力公司一再強調,核電廠運轉關係到電力供給的穩定,和發電成本的降低,但是民眾的生存權不該和電費相提並論。因此裁定不准重啟運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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